关春艳律师参加中世联盟破产法五十人高端论坛


       1月13日,中世律所联盟破产法五十人高端论坛在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举行,功承创始合伙人关春艳律师参会,并在研讨中做了主题为《管理人责任及风险控制》演讲。

       破产法可以说是市场经济的“宪法”,是市场主体退出和重整再生的制度依据。管理人在我国破产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作用,但相关法律在关于管理人责任和义务规定的模糊与宽泛,给管理人执业增加了诸多不确定性和风险,使得很多专业机构和管理人对破产业务望而却步。关春艳律师结合功承经验,对如何当好管理人以及如何规避执业风险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了精彩分享。

       刚刚过去的2017年是企业破产法实施10周年。去年在京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大力破除无效供给,把处置“僵尸企业”作为重要抓手,深化要素市场化支配改革,重点在“破”、“立”、“降”上下功夫,给管理人机构提供了更多的市场机会。在此特定时刻,中世律所联盟(SGLA)作为中国地区首家被国际著名法律评级机构钱伯斯(Chambers and Partners)收录的跨国律所联盟,邀请多地破产实务法律精英齐聚重庆,对破产法实施中的难点和前沿问题进行交流和研讨,深圳、浙江等地的破产法界专家分享了前沿性的实务经验和理论实践成果,让参会人员受益匪浅。

       破产业务是功承非诉讼核心业务之一,形成了包括破产清算、重整、和解和执转破等在内的相对独立、自成一体的业务领域和稳定的破产业务团队。功承已经入选省、市及省内其他市(州)法院破产管理人机构名册,具有管理人执业资格。在多年的业务实践中,功承团队完成和正在完成东北地区等30余家企业的清算、重整项目,涉及房地产、商贸、金融、制造业等多行业,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形成了成熟的利用破产法律制度解决债务问题、获得重生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解决问题方案和手段。破产法律业务也是功承非诉讼公司法律业务——公司运营全寿命风险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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