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吉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换届大会暨“民法典的解释适用”研讨会成功召开。
研究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学术委员会成员。经表决,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马新彦当选会长,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李建华当选常务副会长。我所独立管理人孙学致、高级顾问宿辉、高级顾问张晓阳当选副会长。
我所合伙人刘一鸣当选常务理事。我所资深律师邵帅、李彦新当选理事。
随后的“民法典解释适用”研讨会上,宿辉教授以《略论<民法典>第801条的解释问题》作主题报告。
张晓阳教授以《违约金的调整方法—<民法典>第 585 条浅析》作主题报告。
今后,功承人仍将继续发挥学术优势和影响力,积极助力搭建吉林省民法学研究、交流平台,整合学术界和律师界的集体智慧,为吉林法学建设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