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 | 吉林省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业务培训在功承举办 2023/07/18

7月16日,吉林省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民法典》中用人者责任的体系构造”的业务培训会在功承律师事务所2层举办。吉林省律师协会会长田大原,副会长李全胜,业务部主任曹英雪,功承律师事务所主任迟日大等出席线下培训活动。



培训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现场共有近百名律师参加,同时在线参加培训律师人数达到3800余人次。



吉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李全胜发表致辞。



吉林省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刘晶主持培训。


培训现场,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民商法学专业博士生导师曹险峰教授以“《民法典》中用人责任的体系构造”为题,进行了讲解,现场反响热烈,掌声不断。



曹险峰教授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91条、第1192条、第1193条讲述了用人者责任的体系,通过用人者责任体系构成之变迁、用人者责任的外部体系构成、用人者责任的内部体系构成要件三部分,充分阐述了致人损害型用人者责任和自身受损型用人者责任的体系构成。曹教授深入浅出,从法理到实践,为我们阐述了不同情形下用人者责任的构成要件,理顺了用人者责任制度体系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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