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宣贯赋能行业发展 吉林省法学会建筑法学研究会2026年年会暨《建工司法解释(二)》宣贯会顺利举办 2026-07-10



7月10日,吉林省法学会建筑法学研究会2026年年会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宣贯会在吉林建筑大学召开。本次会议由吉林省法学会建筑法学研究会主办,吉林省建筑业协会、吉林建筑大学联合承办,上海功承瀛泰(长春)律师事务所全程协办,省内法学专家、高校学者、建筑行业企业负责人及司法实务工作者等二百余人到场参会,以法治力量护航吉林省建筑行业高质量发展。



本次会议由吉林省法学会建筑法学研究会秘书长王晓艳主持。



开幕式上,吉林建筑大学副校长齐伟民在致辞中对大会顺利召开表示祝贺。他指出,当前建筑行业新业态持续涌现,工程纠纷法律问题日趋复杂,本次新法宣贯研讨紧贴行业痛点难点,能够厘清法律适用边界、统一裁判尺度,吉林建筑大学将持续深化多方协同,依托学科优势助力法治吉林与建筑产业升级。



吉林省建筑业协会会长陈伟在致辞中表示,新规既是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的约束准则,也是保障建筑企业合法权益的法治支撑,全省建筑业企业要珍惜本次学习机会,吃透条文规则,对照新规完善内部合同管理、风险防控制度,坚持合规经营,以法治思维推动行业转型升级。


随后,吉林省法学会建筑法学研究会会长、吉林建筑大学教授、上海功承瀛泰(长春)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宿辉作年度工作报告,系统梳理研究会自2023年11月成立以来的各项工作成果,同时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接下来的工作中,建筑法学研究会将持续推进建设工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搭建,深度参与吉林省城市更新立法与负面清单制定,强化跨区域、跨单位学术业务联动,擦亮吉林省建筑法学研究地方专业品牌。



建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姚甜甜现场宣读2026年度增补理事名单,黄珊、李轶、刘一鸣、钟沛尧四位来自律所、高校的专业人士新晋为研究会理事,进一步充实研究会实务与学术研究力量。


短暂茶歇过后,本次会议压轴主旨报告环节正式开启。宿辉教授围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全文开展体系化专题宣贯解读。


宿辉教授依托完整司法解释条文,结合省内工程司法实践案例,分六大板块逐条拆解新规核心变化,详细讲解必须招标项目合同效力动态认定规则、标前实质性谈判合同无效情形等重点内容,对比新旧司法解释裁判思路差异,清晰释明新规施行后企业招投标、合同签订、工程结算、纠纷维权全流程合规要点,针对以往司法实践中 “实际施工人突破合同相对性” 等重大制度调整作出重点说明,内容兼具理论深度与实操指导性,帮助参会企业精准掌握全新司法解释裁判规则,有效解决日常经营、案件办理中的法律困惑。



本次宣贯会内容务实,打通了法学理论、司法裁判与建筑行业实务的沟通渠道。下一步,吉林省法学会建筑法学研究会将以本次年会暨新法宣贯会为契机,持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常态化开展法治宣讲、专题研讨、课题研究、行业咨询服务,联动高校、行业协会、律所、司法机关搭建长效交流平台,不断完善建设工程领域多元纠纷解决路径,持续为吉林省建筑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吉林省法学会研究部三级主任科员杨东旭、吉林省建筑业协会副会长龚春杰、吉林建筑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王禹杰、吉林省法学会建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臧炜彤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