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和节后错峰返程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在疫情面前,企业肩负着重大社会责任,提早规划、主动应对,周密安排,才能最大程度减少不利因素影响。为助力企业扎实做好复工工作,在吉林省Ⅰ级应急响应解除前,功承律所提示企业复工应具备以下条件并做好如下工作。
复工前准备
1.组织、制度方面
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落实专门疫情防控管控人员。
制定本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方案。
提示:应细化落实在车间、班组,明确专人责任。
建立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了解返岗返工人员返吉时间和交通方式,建立主动健康申报制度。
做好员工通知及工作安排。
2.设施、用品方面
设立企业测温点或临时隔离室。
配备防护口罩、消毒液等相关疫情防控用品。
确保工作环境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换气,定期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用设施进行消毒。
3.返岗人员方面
监测员工健康情况。
不得要求员工到医院开具健康证明。
对疫情严重地区籍员工,要做好劝返工作。
无流行病学史、无相关症状者可正常安排工作。
14天内有流行病学史的返岗返工人员,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要就地隔离,用救护车送当地发热门诊就诊排查。
对有流行病学史但无症状者,通知其现住地基层政府,对其实施不少于14天的医学观察。
4.员工用餐方面
加强用餐区域通风和预防性消毒。
推行分餐制、盒饭制。
可采取分时段进餐、送餐。
避免员工集体用餐。
复工期间防控工作
开展每日体温检测。
要求员工正确佩戴口罩。
落实防疫措施。每日对办公区域及物体进行消毒。
加强通风换气。
做好会议管理。停止职工非必要的出差,减少集中开会,控制会议时间,会议时间过长时,应开窗通风。会议结束后场地、家具须进行消毒。
规范来访接待。访客须佩戴口罩,进入厂区应进行体温检测。
不得安排员工到疫情严重地区出差。
发现疫情处理方案
发现疫情处理方案
工作场所发现疑似患者后应立即转至临时隔离室。
联系当地疾控机构请求指导处理。
吉林省开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举报、受理电话12320。
并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其密切接触者必须接受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招聘员工
在我省Ⅰ级应急响应解除前
与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沟通。
原则上应采取线上招聘方式。
不得到疫情严重地区开展招聘活动,不得从疫情严重地区新招聘员工。
核查拟录用员工过去14天内的流动情况并做好登记、体检等工作,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办理入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