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承成功代理全国首例AMC被判强制解散案

近日,随着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民申1474号民事裁定的作出,吉林省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吉林省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宏运集团有限公司公司解散纠纷一案宣告终结。该案作为全国AMC(资产管理公司)解散第一案,一直备受业内关注。

吉林省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吉林AMC)是吉林省内第一家具有AMC牌照的地方性资产管理公司,设立目的是为了有效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由吉林省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吉林金控)与宏运集团公司(下称宏运集团)发起设立,注册资本10亿元。其中,吉林金控出资2亿元,占注册资本20%;宏运集团出资8亿元,占注册资本80%。

成立不久后,在未经股东会、董事会审议决定的情况下,宏运集团即利用对吉林AMC的控制地位,擅自将10亿元注册资本中的9. 65亿元外借给其实际控制的关联公司宏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辽宁足球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及宏运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虽然此后吉林金控及吉林省金融监管部门多次催促宏运集团解决借款问题、保障公司回归主营业务,宏运集团也承诺最迟于2015年年底前收回外借资金,但截至2016年12月31日,吉林AMC的对外借款问题仍未解决,其银行存款余额仅为2686465. 85元。由于吉林AMC的经营资金被宏运集团单方改变用途作为贷款出借且长期无法收回,导致公司批量收购、处置不良资产的主营业务无法正常开展,也使公司设立的目的落空,公司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功承律师事务所在接受吉林金控的委托后,指派争议解决团队对该案进行全面的法律分析,明确诉讼思路,直指吉林AMC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将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公司困境找不到其他途径进行解决等突出问题,以吉林AMC为被告、宏运集团为第三人诉至法院,请求法院解散吉林AMC。经过功承律师近三年的不懈努力,成功运用诉讼策略,抓住案件重要事实,精准适用法律,最终赢得了本案一审、二审、再审的全面胜诉。

功承律师不辱使命,成功代理的地方AMC强制解散案,不仅取得了客户高度评价的胜诉结果,也创下了AMC强制解散案的全国首例。多年来,功承的争议解决团队在众多重大、复杂、疑难、创新的案件中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具有传奇色彩的经典案例,延续着不断刷新的胜诉佳绩,累计胜诉金额数百亿元;在致力于协助客户赢得裁判的同时,亦通过协商、谈判、和解等非诉讼方式谋求客户利益最大化,并最大限度地降低客户的争议解决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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