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承公告 | 吉粮集团破产重整项目审计、评估机构招募公告 2022/05/20

吉林功承律师事务所现担任吉林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及24家所属企业管理人,为快速推进破产进程,管理人拟通过公开方式招募意向审计、评估机构。

详见下文:



吉林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及24家所属企业破产重整项目审计、评估机构招募公告

吉林粮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粮集团)及24家所属企业重整项目(下称吉粮系重整项目或本项目),于2018年5月22日和2018年7月26日由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春中院)以(2018)吉01破申5、6、13、15-36号民事裁定书分别裁定受理。2021年12月17日,长春中院作出决定书,解除原管理人职务,同时指定吉林功承律师事务所担任吉粮集团及24家所属企业管理人。

目前,吉粮系重整项目已开展过一次审计、评估工作,根据吉粮系重整项目工作需要,需再次核查吉粮系重整项目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为全面、高效完成吉粮系重整项目审计和评估工作,维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快速推进破产进程,管理人拟通过公开方式招募意向审计、评估机构。招募公告如下:

一、吉粮系重整项目企业基本信息

吉粮集团是由吉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参与出资成立的从事粮食订单、粮食贸易、粮食经营、粮食精深加工、期货、房地产、酒店业、农业保险业等行业的国有资本运营的大型企业集团,吉粮集团对外出资企业60家,是国家和省内认定的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本次吉粮系重整项目25家企业名称如下:

吉粮系重整项目企业基本情况详见附件。


二、资产、负债情况

吉粮系重整项目已开展一次审计、评估工作,根据吉粮系重整项目工作需要,管理人将聘请中介机构再次开展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工作。吉粮系重整项目资产、负债情况(详见附件)供意向中介机构参考。

三、招募审计、评估机构的目的

吉粮系重整项目的25家企业包括吉粮集团及其24家所属企业,为了全面、清晰、快速厘清吉粮系重整项目各企业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高效推进吉粮系重整项目进程,管理人需聘请专业审计和评估机构开展吉粮系重整项目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工作,确保审计和评估机构进场后3个月内完成吉粮系重整项目审计和评估工作。

四、审计、评估机构资格条件

1.承办过企业破产重整、破产清算项目,且承办单位所派出的工作小组组长须有企业破产重整相关业务经验, 熟悉企业破产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

2.承办过国有企业破产重整、清算项目;

3.意向机构需具备一定的规模,能完成吉粮系重整项目25家企业审计和评估工作;

4.项目承办人员须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善于沟通、合作,能完全配合管理人开展工作;

5.意向机构及派出的工作人员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

6.与吉粮系重整项目企业及关联企业不存在利害关系,近三年为其提供过审计、评估、验资等相关服务的中介机构,不得参与本次公开遴选;

7.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及其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五、审计、评估机构相关工作内容

(一)审计机构工作内容

1.以管理人要求的基准日对本项目各企业的资产、负债、股东权益情况进行财务审计,根据管理人要求出具审计报告并对审计报告调整事项出具补充报告。对本项目各企业超过报告有效期限但仍需要使用的审计报告,须根据各企业实际工作需要再次更新数据、出具可使用的报告;

2.根据本项目各企业破产程序需要及管理人的要求,对破产程序中其他事项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和鉴证文件;

3.根据法院及管理人的要求列席本项目各企业债权人会议并进行工作情况汇报及相关问题解答;

4.本项目各企业破产案件终结时对本项目各企业管理人履职情况、破产财产收益等进行审计并出具报告;

5.根据管理人开展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审计机构对本项目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及咨询服务。

(二)评估机构工作内容

1.开展本项目企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协助管理人确认资产权属关系;

2.完成本项目企业全部资产的评估工作,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出具资产清查、资产价值评估报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等破产程序所必需的各类评估报告并对各类评估报告调整事项出具补充报告;

3.根据管理人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对本项目企业评估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补充、解释、说明;

4.对本项目各企业超过报告有效期限但仍需要使用的评估报告,须根据各企业实际工作需要再次更新数据、出具可使用的报告;

5.根据法院及管理人的要求列席本项目各企业债权人会议并进行工作情况汇报及相关问题解答;

6.根据管理人工作的实际情况,本项目企业需要评估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及咨询服务。

六、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1.参与意向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意向机构简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意向机构派出负责本项目主要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及职称证(复印件);

4.相关业绩证明等(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同类业务业绩资料);

5.本机构出具的保密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意向机构对从管理人处获得的任何资料和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2)意向机构对必须善意使用管理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除进行制定服务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管理人有权要求其赔偿损失。

七、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25日16时30分止;

2.报名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银杏路500号伟峰·领袖领地1号楼4层,吉林功承律师事务所;

3.意向机构按本公告的要求递交报名材料并获得管理人确认且签署保密协议后,可实地开展尽职调查及向管理人查询本项目各企业相关资料,管理人将予以积极配合;

4.意向机构应于2022年6月6日16时30分前,向管理人提交项目服务方案和报价方案。管理人将按照报价、费用支付方式、支付期限、履约能力、履约保障、服务方案等指标进行综合评审,并从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的角度择优选择吉粮系重整项目审计和评估机构。

5.意向机构向管理人递交项目服务方案,视为其已经接受本招募公告的各项要求,对本招募公告的内容没有异议,并向管理人承诺予以履行,否则视为违约,管理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向其主张赔偿责任。如中选机构违约,管理人有权直接从审计或评估费用中扣除违约金,不足部分由中选机构向管理人补足。

八、其他事项

1.中选审计、评估机构的入场时间待与管理人签订委托合同后以管理人通知的时间为准,本次审计、评估的相关事宜以委托合同约定为准;

2.中选中介机构因不当履行职责给管理人、债务人、债权人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本公告及附件相关数据仅供参考,由此产生的纠纷管理人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4.本次招募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吉粮系重整项目管理人享有;



上述各项工作的确切实施时间,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确定或再行调整,欢迎有意向的机构于2022年5月25日前,前来管理人处考察、洽谈,参与招募。


联系人:王经理,联系电话:15500040290


吉林粮食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吉林粮食集团收储经销有限公司管理人

吉林粮食集团米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吉林粮食集团嘉实米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吉林粮食集团营销有限公司管理人

吉林粮食集团长白山天池生态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吉林粮食集团公主岭朝阳粮食储备库管理人

吉林粮食集团金彤收储有限公司管理人

桦甸市金沙粮库管理人

吉林桦甸国家粮食储备库管理人

桦甸市榆木桥子粮库管理人

桦甸市苏密沟粮库管理人

桦甸市常山粮库管理人

桦甸市八道河子粮库管理人

桦甸市横道河子粮库管理人

桦甸市孙家屯粮库管理人

吉林省金合粮库管理人

吉粮集团海运公司榆树收储库管理人

吉林省粮食物资总公司榆树北粮库管理人

吉林粮食集团金谷收储经销有限公司管理人

吉林粮食集团金丰收储经销有限公司管理人

吉林省兴达粮库管理人

吉林粮食集团通榆金禾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管理人

吉林粮食集团松原金禾收储有限公司管理人

吉林粮食集团外贸公司兴华粮库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