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漫江镇旅游扶贫(PPP)项目


本项目由白山市抚松县人民政府授权漫江镇人民政府作为项目实施机构,由政府方出资代表抚松亿方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与中选社会资本成立项目公司进行运作。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抚松县漫江镇内。项目总投资共计53226.07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8.82万平方米,其中新建总建筑面积约为7万平方米。

项目分为公益性项目和非公益性项目,分别采取DBFOTBOO的模式操作。公益性产出为扶贫安置59户,旅游接待能力增加1000人次/日,提供咨询、园区介绍、园区管理、票务管理等服务。经营性产出为民俗村、长白山游客集散中心、文创中心、锦江风情街、度假酒店等经营性设施。项目合作期20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17年。


抚松县漫江镇旅游扶贫(PPP)项目作为抚松县旅游发展规划以及扶贫工作计划中的重点建设项目,通过建设不仅能完善当地旅游基础设施,提高长白山地区旅游接待能力及整体水平,促进当地旅游经济的大力发展,还可以改善当地贫困群众的居住条件,吸引周边群众进行旅游服务以及与旅游相关的服务产业,提供近2000个就业岗位,实现精准扶贫,对全省的创新扶贫工作起到示范作用。

服务内容和项目进度

法律服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为本项目提供操作模式设计,以及与该模式相关的咨询服务,出具法律意见书;

2.为前述模式提供可行性操作路径,以及为实现该路径提供必要协助;

3.提供项目建设全过程相关的一切法律咨询,包括提供工程项目法律、政策可行性分析,在决策前进行法律把关,提供法律意见必要时出具法律意见书;参加项目建设全过程需法律服务的各类会议并协助有关各方完善会议纪要;负责项目建设全过程中的文件、往来函件等法律方面的审查;

4.参与编制和审查项目有关招标投标文件,对其合法性、严谨性进行审查,并提供招标投标的法律咨询,根据委托人委托,为开标、评标和中标提供法律意见;

5.负责审查、修改项目相关合同,参与项目签署前谈判,提供法律意见,并监督合同的履行;

6.在服务期间,根据招标人或相关政府部门要求为本项目的其他工作提供法律服务。

目前,本项目已经进入对社会资本的采购阶段。